案情简介
2026年9月20日,Z某被东莞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。
事情起因并不复杂:Z某平时从事数字货币场外兑换,2026年年中受朋友所托,帮忙将他人转入的人民币兑换成USDT并转入指定境外钱包。其全程逐笔核对付款凭证、确认到账后方才换汇,未收取任何报酬。后该笔资金被查明与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关,Z某因此涉案。
Z某与报案人素不相识,对上游资金来源并不知情,到案后如实陈述。家属随即委托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介入。
办案过程
(一)启动"黄金37天"救援全托管方案。刑事拘留至批捕前的37天,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窗口期。本案启动本所获评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"第三届法律服务创新产品案例"的《"黄金37天"救援全托管计划》,按照"法律辩护轨+战略沟通轨"双轨驱动的思路组建办案单元——由铁三角中的两名骨干律师直接承办:一名主办律师制定总策略、主导关键沟通,一名"军师"律师负责疑难研判、文书把关与节点管控。
(二)五次会见,深度诊断。办案律师先后五次会见Z某,向其告知诉讼权利,详细了解到案经过、换汇交易的完整流程、资金收付方式及其本人对资金来源的认知程度,同步校准事实细节,为后续法律文书打下扎实基础。
(三)AI类案检索,精准分析定性。针对"场外换U"行为可能涉及的诈骗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,团队运用法律专业AI智能工具检索同类裁判案例,围绕"换汇者是否明知资金性质""是否获利""被利用的工具人如何认定"等争点提取裁判规则,为Z某行为定性的精准分析提供了优质数据支撑。
(四)系统梳理证据,绘制资金流向图。我们指导家属收集并固定了情况陈述、聊天记录、USDT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,绘制人物关系与资金流向图,把"谁指示、谁打款、谁经手、谁获利"完整呈现。
(五)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与案件分析报告。在上述工作基础上,我们撰写了本案案件分析报告,并依法向东莞市公安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证据材料,围绕Z某无诈骗故意、无社会危险性、家庭情况特殊三个层面充分说理,与办案机关保持持续沟通。
辩护思路
1. Z某主观上不明知,客观上未实施诈骗行为,不构成诈骗罪共犯。Z某与报案人素不相识,与诈骗环节无任何通谋;其应朋友之托提供换汇帮助,主观上既无非法占有目的,也不明知资金来源违法。真正的诈骗主体另有其人,侦查重点应指向他们。
2. 客观操作记录证明Z某仅系被利用的换汇环节。在案证据显示,Z某每笔均在核对付款凭证、确认款项到账后方才换汇,换汇后全额转出、分文未取。该操作模式表明其已尽到一般合理注意义务,属于受蒙蔽、被利用的场外换汇行为,而非诈骗的实行行为或帮助行为。
3. Z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。其无前科劣迹,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陈述;固定住址、家庭生活稳定;案涉资金流水与交易记录均已由公安机关掌握,不存在毁灭证据、串供的现实可能。
4. 继续羁押将造成特殊家庭困境。Z某系家庭经济支柱,父母年逾七旬无稳定收入,配偶及子女定居海外,全家生计依赖其收入。本着少捕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与人道主义精神,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更为妥当。
办案结果
刑事拘留三十天内,公安机关经审查依法对Z某变更强制措施。2026年10月19日,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八条之规定出具《释放证明书》,Z某获释并与家人团聚。目前案件仍在侦查中,我们将持续跟进,依法为其作无罪辩护方向的努力。需要说明的是,取保候审系侦查阶段的阶段性结果,个案情况各异,本文结果不构成对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。
获释后,Z某与家属专程来到律所,将一面印有"办案尽心尽责、待人耐心真诚"的锦旗送到办案律师手中——刑拘三十天内的全力以赴,换来了当事人与家人的团聚。
办案心得
1. 系统优于个人,黄金37天必须秒级响应。刑拘后的三十余天里,批捕与否、强制措施如何适用悬而未决。本案依托"黄金37天"救援全托管计划的标准化流程,第一时间会见、快速提交有证据支撑的法律意见,在案件定性尚未固化时争取了主动。
2. 用客观证据链条说话,而不是空喊无罪。本案中,资金流转与操作记录相互印证,让"被利用的换汇工具人"这一判断有了事实抓手。AI类案检索则为定性分析提供了同类裁判的数据参照,让辩护意见既有事实抓手,也有类例支撑。
3.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高度关注"工具人"问题。杀猪盘类骗局中,大量下游换汇、收款人员本身并不明知资金性质。甄别其主客观状态、区分诈骗共犯与被利用者,既是辩护空间,也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。
4. 铁三角协同让专业动作不走样。主办律师把控方向、"军师"律师把关策略,辅以标准化工具和节点管控,五次会见、一份申请、一份报告,每个动作都有据可查。刑事辩护正在从"经验驱动"走向"系统驱动",这是本案给我们最大的确认。
免责声明:本文为经授权并脱敏发布的办案记录,文中当事人及关系人均作匿名化处理,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— 承办律师简介 —
李斐律师:南开大学法律硕士,中共党员,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曾在某检察院担任检察官9年,并担任东莞市公安局客座教官。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、东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东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专注刑事辩护、刑事控告及刑民交叉领域,承办案件中众多不批捕、不起诉、缓刑、无罪案例。
黄广进律师: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、博士,广东高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东莞理工学院在职教师。曾在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8年,任检察官,荣立个人嘉奖、个人三等功。现任东莞市律师培训讲师团成员(刑事法律专业)、东莞市"九五"普法讲师团成员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"益心为公"志愿者。擅长刑事辩护、刑事申诉、刑事控告。
把您现在遇到的问题告诉给我们,我们来帮您解决!